디엔에스 홈페이지 리뉴얼
디엔에스 홈페이지 리뉴얼됬습니다.
本会员条款(以下简称"条款")旨在规定在使用D&S DIE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时,D&S DIES株式会社与用户(以下简称"会员")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1. 本条款中所使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① 会员:与公司就服务使用签订合同的人。
② 账号(ID):为识别会员及供会员使用服务,由会员选定并经公司批准的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③ 密码:会员为保护自己在通信上的机密而选定的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④ 电子邮件(E-MAIL):通过互联网收发的邮件。
⑤ 解除(退会):公司或会员在使用服务后终止该使用合同的意思表示。
1. 本条款经在服务画面上公示,或通过公告栏及其他方式公告后即生效。
2. 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变更本条款的内容,变更后的条款将在服务画面上公告;若未作拒绝表示而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事项。
3. 会员如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停止使用并注销本人的会员注册;若继续使用,则视为同意条款的变更,变更后的条款按前款相同方式生效。
本条款未明示的事项,如在《电气通信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及其他相关法令中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
使用合同经会员对条款内容表示同意,并填写会员注册的基本录入事项后保存而成立。
会员注册可通过在线会员注册申请表中准确填写公司要求的信息(姓名、居民登录号、联系方式等)并提交给公司来进行使用申请。
会员准确填写申请表中的所有事项并提出申请时,除有特殊情形外,公司予以承诺服务使用申请。
若盗用他人名义或信息进行会员注册申请,公司可拒绝该会员注册申请。此外,即使在会员注册申请获批准后,如发现填写虚假事实、损害公司名誉,或扰乱公告栏并妨碍公司初始目的实现的帖子、张贴淫秽物或不健康内容的,公司可强制会员退会。
会员在使用申请时所填写的事项发生变更时应予以修改,因未修改而产生的问题由会员负责。
公司不会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露或散布因提供服务而知悉的会员个人信息。但依据《电气通信基本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国家机关的要求,出于对犯罪的侦查目的,或依据其他相关法令所定程序提出请求的,不在此限。
1.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任何营利行为。
2.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会员不得以复制、复印、变更、翻译、出版、播放或其他方式使用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亦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
3. 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不得实施下列各项行为。
① 以犯罪行为为目的或与其他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
② 危害善良风俗及其他社会秩序的行为。
③ 损害或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
④ 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的行为。
⑤ 非法使用其他会员账号(ID)的行为。
⑥ 违背他人意愿持续发送广告性信息等特定内容,或链接至其他网站的行为。
⑦ 妨碍或可能妨碍服务安全运营的一切行为。
⑧ 多次反复张贴帖子从而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⑨ 其他违反相关法令的行为。
4.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及使用合同上的其他地位转让或赠与他人。
在发生或有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或与之相当的国家紧急状态,以及依据《电气通信事业法》的基干通信事业者中止电气通信服务等其他不得已事由的情况下,公司可限制或中止全部或部分服务。
当服务的帖子或内容违反规定、不符合公司网站的运营目的,或超过公司规定的张贴期限时,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或同意予以删除。
帖子的所有著作权归公司所有。但对帖子的责任由张贴该帖子的会员承担。
1. 服务使用时间原则上为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但公司在业务上或技术上有特殊障碍的除外。
2. 第1款的使用时间不包括因公司网站改版而临时中断的日期,以及因互联网服务公司系统检修等情形而中断的时间。
① 公司可就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被认为有需要的各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给会员;会员如不希望接收,可在注册申请菜单和会员信息修改菜单中拒绝接收信息。
② 公司出于改善服务及向会员介绍服务等目的,可在征得会员同意的情况下要求提供额外的个人信息。
1. 会员欲解除使用合同时,可由本人亲自申请退会予以解除。
2. 对已解除合同的用户,可限制其重新注册。
对于与本互联网服务相关而给会员造成的任何损害,除该损害系因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外,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① 对于会员在服务上刊载的信息、资料、事实的准确性、可靠性等内容,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应在自己的责任下使用服务,对于通过服务发布或传输的资料等所产生的损害,或与资料的取舍选择及其他服务使用相关而产生的任何不利益,其全部责任均由会员承担。
② 对于违反第11条规定,以服务为媒介在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进行的物品交易等,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会员在使用服务时所期待的利益,公司亦不承担责任。
③ 因会员账号(ID)与密码的管理及使用上的疏忽而产生的损害,或因第三方的非法使用等所产生的责任,均由会员承担。
④ 因会员违反第11条及本条款的其他规定,致使公司对会员或第三方承担责任,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违反本条款的会员应赔偿公司所遭受的一切损害,并使公司免除该损害之责任。
⑤ 因自然灾害、战争,或服务设备的维修、更换、定期检查等不得已事由所产生的损害,免除其责任。
会员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及使用合同上的其他地位转让、赠与他人,亦不得将其提供为担保。
① 公司与会员应为妥善解决与服务相关而产生的争议作出一切必要的努力。
② 尽管有第1款的规定,因争议提起诉讼时,诉讼由管辖公司首尔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条款自2017年5月起适用。
D&S DIE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公司)高度重视所管理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并竭尽全力确保用户在使用服务的同时在线向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为此,公司遵守《通信秘密保护法》《电气通信事业法》《关于促进信息通信网利用等的法律》等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应遵守的相关法规上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以及信息通信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指针。
公司通过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向用户告知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以何种用途和方式被使用,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了何种措施。
公司将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公开于网站首页,以便用户随时可以方便地查阅。
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可能因政府法律及指针的变更或公司内部方针的变更等而随时变更,公司为此制定了持续改进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所必需的程序。此外,在修订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时,公司会立即通过网站公示其变更事项,并注明修订日期等,以便用户能够轻松识别修订内容。请用户在访问网站时随时确认。
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包含以下内容。
公司设置了用户可就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或使用条款内容点击「同意」按钮的程序,点击「同意」按钮即视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所谓个人信息,是指关于在世个人的信息,即可通过该信息所含的姓名、电话号码、邮箱地址等事项识别该个人的信息(包括仅凭该信息虽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但可与其他信息轻易结合而加以识别者)。
公司服务由无需另行进行用户注册即可随时使用的菜单与不可使用的菜单构成。然而,公司为通过服务、增值服务等向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而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公司在未经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会擅自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
所收集的信息按如下方式使用。
第一,可基于用户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开发更为有用的服务。公司在开发新服务或扩充内容时,可基于既有用户向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更高效地确定应开发服务的优先顺序,并合理地选择并提供用户所需的内容。
第二,各类所收集信息的收集目的如下。
① 姓名、账号、密码、邮箱地址:用于服务使用时的本人识别。
② 邮箱地址、电话号码:用于传达告知事项、确认本人意愿、处理投诉等以确保顺畅的沟通渠道,以及提供最新信息的指引。
③ 其他可选项目:用于提供个人定制服务的资料。
当用户为使用会员服务而注册成为会员时,公司会在线收集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注册会员时收集的必需信息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此外,为提供优质服务,公司还收集作为用户可选择填写事项的附加信息。
此外,在公司举办活动时,可能出于统计分析或提供赠品等目的,有选择地请求录入个人信息。但是,对于可能侵害用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如种族及民族、思想及信念、出生地及原籍地、政治倾向及犯罪记录、健康状况及性生活等),公司尽量不予收集;确有不得已必须收集的,必将征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并且,无论何种情况,公司都不会将您所录入的信息用于事先向用户表明的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亦不会向外部泄露。但需告知的是,公开的信息如姓名/邮箱/网站地址等,可能出于任何目的被收集。
需告知的是,在公司处于公开状态的信息不适用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在用户作为公司会员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期间,公司会持续保有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将其用于服务提供等。但是,对于会员本人亲自删除或修改的信息,以及请求注销注册的情形,除姓名和账号外的所有信息将以不可恢复的方式从磁盘中彻底删除,并处理为此后无法查阅或使用的状态。原则上,您的个人信息在如下所述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或所获提供目的达成后即予以销毁。但在下列情形下,公司将保管会员信息。此外,依据《商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令的规定确有保存必要的,公司将在相关法令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保管会员信息。此时,公司仅将所保管的信息用于该保管目的。
- 关于合同或撤回要约等的记录:5年
- 关于货款结算及货物等供应的记录:5年
- 关于消费者投诉或争议处理的记录:3年
公司在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及使用目的中所告知的范围内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事先同意,原则上不会超出该范围使用或向外部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第一,用户事先同意公开的情形。
第二,违反在网站上公示的公司服务使用条款或其他会员服务等使用条款的情形。
第三,有充分依据认为为对利用公司服务给他人造成精神或物质损害者采取法律措施而必须公开个人信息的情形。
第四,善意认为依法有其他要求的情形(例如依据相关法律经合法程序有政府机关请求的情形等)。
第五,为编制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给广告主、合作企业或研究团体等的情形。
此外,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或提供更佳的服务,可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即便在此情形下,在收集信息或提供信息之前,亦会向用户告知将与哪个机构或团体共享个人信息、需要何种信息及其原因,以及将在何时之前以何种方式加以保护和管理,并经过征求同意的程序;在未获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不会擅自收集或共享额外的信息。
即便在向按性别、年龄或其他特定条件划分的群体投放及发送广告时,用户的个人信息也不会提供给委托广告的个人或企业等;即使在为统计处理、学术研究、市场调查所需的情形下,信息也仅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
用户可随时利用公司网站查询或修改自己已登记的个人信息,亦可请求注销注册。
用户查询及修改个人信息时,只需使用账号和密码登录公司即可,除账号(ID)及姓名外的所有录入事项均可修改。此外,若忘记密码,可点击会员登录菜单下方的"查找账号/密码",输入本人确认所需事项后,系统会将账号和密码发送至本人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
注销注册可在会员信息修改页面按照网站的指引填写各项内容,并选择退会后即完成退会处理。
用户可就公司服务的会员账号(ID)进行注销注册或注销使用,但并不会因此而无法使用全部服务,仅部分会员专用服务的功能将无法使用。对于应用户请求而注销或删除的个人信息,公司依照"公司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有及使用期限"所明示的内容进行处理,并作出处理使其无法为其他用途查阅或使用。
为向用户提供专属的定制服务,公司使用存储用户信息并随时调取的会话(session)。会话是存储于用于运营网站的服务器上的少量信息。
公司为向用户提供适合且更为有用的服务,利用会话来维持会员认证状态。
公司在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为确保个人信息不被丢失、盗窃、泄露、篡改或损毁,采取如下技术性对策。用户的个人信息通过密码得到严密保护。会员账号(ID)的密码仅本人知晓,个人信息的确认及变更也只能由知晓密码的本人进行。因此,请各位用户切勿将密码告知任何人。为此,公司基本上建议您在PC上使用完毕后在线退出登录并关闭网页浏览器。尤其是在与他人共用PC或在公共场所(公司、学校、图书馆、网吧等)使用的情况下,为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知悉,上述程序将更为必要。
公司竭尽全力防止会员的个人信息因黑客攻击或计算机病毒等而泄露或损毁。为防个人信息损毁,公司随时备份资料,并利用最新的杀毒程序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或资料泄露或受损,同时通过加密算法等使个人信息能够在网络上安全传输。此外,公司利用入侵拦截系统控制来自外部的擅自访问,并努力在系统层面配备一切可能的技术装置以确保稳定性。但对于因黑客攻击或病毒等不可避免的事由导致的信息泄露或损毁,公司不承担责任。
公司将个人信息相关处理人员限定于负责人员,并为此授予单独的密码且定期更新;同时,通过对负责人员的随时培训,始终强调对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遵守。
公司为提升服务,可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委托外部专业公司处理。在委托处理个人信息时,公司将事先将该事实告知用户。此外,公司将通过委托合同等明确规定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指示、就个人信息保守秘密、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以及发生事故时的责任承担等,并将以书面或电子方式保管该合同内容。
公司就个人信息保护征集各位用户的意见,并为处理投诉而设立了全部程序与方法。用户可参照下文所载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电话或邮件申报投诉事项,公司将对用户的申报事项作出迅速而充分的答复。或者,用户可向政府设立并运营的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http://www.cyberprivacy.or.kr,电话号码02-1336,PC通信 go eprivacy)、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www.privacymark.or.kr,02-580-0533)、警察厅(http://www.police.go.kr)申请投诉处理。
公司竭尽全力使您能够安全地使用优质信息。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若发生违反向您告知事项的事故,由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承担责任。
与用户个人信息相关的账号(ID)密码的保密责任由该用户本人承担。公司绝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用户询问密码,故请特别注意勿使密码泄露给他人。尤其在公共场所在线连接时,更应加以留意。公司已指定负责个人信息意见征集及投诉处理的个人信息管理经办人,联系方式如下。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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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所刊载的邮箱地址,拒绝被利用电子邮件、收集程序等其他技术性装置擅自收集;敬请留意,违反者将依据《信息通信网法》受到刑事处罚。